(八)全面發展社會事業,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動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新改擴建200所公辦標準化幼兒園,完成“十二五”全省建設1000所幼兒園的目標。推進義務教育辦學模式改革,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和寄宿制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大城鄉教師交流、校長輪崗力度,力爭再有30個左右的縣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估驗收。啟動普通高中辦學標準化建設工作。認真落實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深入實施“百校千企”工程。建設一批優勢特色學科專業,進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和水平。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穩步推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太原市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實現全省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全覆蓋。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由35元提高到40元。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為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實行免費體檢。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做好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積極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加強村醫隊伍建設。采取建立醫療聯合體、實施城鄉對口支援、開展遠程診療等舉措,切實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做好人口計生工作。
著力穩定和擴大就業。重點做好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化解過剩產能失業人員和退役軍人等群體就業工作。加快發展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扶持發展中小微企業,開發更多的就業崗位。鼓勵和支持困難企業采取在崗培訓、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就業崗位。完善落實創業扶持政策,鼓勵支持勞動者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強化政府公共就業服務,提高職業培訓質量,做好就業援助工作。
努力促進城鄉居民增收。依法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形成職工工資勞資共決機制。進一步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年度企業工資指導線,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完善工資制度,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并建立正常調整和增長機制,實行鄉鎮工作補貼,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落實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制度。低收入農戶每戶一噸冬季取暖用煤改為現金方式發放。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做到不欠農民工辛苦錢!
提高社會保障水平。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措施,抓好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工作,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年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由320元提高到380元。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對象補助水平。建立健全以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人為重點的老年福利制度。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做好殘疾人就業援助、康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