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條退役軍人按照國家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在軍隊服役年限視同繳費年限。
第三十四條職工被判服刑、被勞動教養或受開除處分等之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應計為繳費年限。
第三十五條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失業期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失業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第三十六條核定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以年為單位,累計計算。
第十章基本醫療保險支付
第三十七條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一)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范圍。
(二)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的范圍。
(三)符合國家、自治區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范圍。
第三十八條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范圍。
(一)超出《廣西壯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廣西壯族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醫療服務項目》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用。
(二)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和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的醫療費用。
(三)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四)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醫療費用。
(五)在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
第十一章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九條門診醫療待遇。個人賬戶可支付以下項目,超支自理:
(一)門(急)診醫療費、定點零售藥店的購藥費用、門診特殊慢性病和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及應由個人自付部分的費用。
(二)購買、注射疾病預防接種的疫苗費用(如甲肝疫苗、乙肝疫苗,麻腮風疫苗、霍亂疫苗、狂犬疫苗、結核菌疫苗、流感疫苗等,按規定免費的除外)。
(三)購買體溫計、血糖試紙、血壓計、輪椅的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健康體檢的費用。
(四)在同一統籌地區的直系親屬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繳納的費用。
(五)掛號費、近視眼矯形術、潔牙、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復制片費、圖文報告費、煎藥費。
(六)參保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的個人繳費部分(個人賬戶不足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