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水平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
改革后的養老金待遇是社會各界十分關注的一個問題。我省總結吸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順利推進的成功經驗,堅持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辦法”的原則。
改革前已經退休的“老人”,原待遇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其中,符合規定的待遇項目,經審核確認后,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其他項目,仍從原渠道列支。
改革后參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時執行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基本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以省或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這部分主要體現的是“長繳多得”,繳費時間越長,待遇水平越高。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務院統一規定的計發月數,個人賬戶儲存額包含歷年個人繳費的本金與利息之和。這部分主要體現的是“多繳多得”,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
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未實行個人繳費,其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沒有體現這段時間的勞動貢獻,是此次改革的難點。如何解決呢?我省規定,將這段時間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一定比例的過渡性養老金。這種辦法,與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相統一,有利于公平合理確定“中人”退休待遇,同時改革后按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覆蓋率也有所提高,有利于實現待遇水平的合理銜接。
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平穩過渡,自改革之日起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于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于老辦法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頂限制。這樣,基本可以保障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職業年金
退休后按月領取年金待遇
我省這次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為改革范圍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包括已退休人員)建立職業年金,進一步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優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結構,實現新老制度待遇的平衡銜接。
據悉,職業年金的資金來源由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