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均到入學當年5月31日止)。
6.蘇孟中小學
北至二環南路,其他方向不變
其他學校學區(教學服務區)不變。在東苑小學和南苑中學教學服務區內學校入學的新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取得戶籍和房產證的時間須滿兩年(截止時間均到入學當年5月31日止)。
為確保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遇到特殊情況,學校無法確定學區的,由收到報名申請的學校統一匯總,報開發區教育局進行界定。若涉及到兩個區以上的學區界定異議,由相關區教育局協調確定,學校不得拒收。
三、招生安排
學校按戶籍在開發區的兒童少年、務工人員子女的順序進行招生。擴大教學服務區的學校按學區內學生、教學服務區內學生、務工人員子女的順序進行招生,若學校空余學額不能滿足服務區內居民子女就讀需求的,按申請居民取得房產證時間的先后次序錄取。
在滿足戶籍在開發區的兒童少年的入學需求后,可考慮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需求。當可錄取人數少于報名人數時,錄取時首先考慮務工人員在開發區購買住房年限情況,其次考慮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年限情況,再次考慮租賃房產的年限情況。
教學服務區內學生、務工人員子女,包括統籌安排的其他學生在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中享受本學區待遇。
四、報名辦法
(一)學區內學生
1.開發區戶籍兒童、少年入學
具有開發區戶籍(以公安部門核發的戶口本為準)的適齡兒童、少年,攜帶本人戶口簿及其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明〔房產證或無房證明(附租房合同)〕到學區(教學服務區)學校報名。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與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居住房產要求一致,并在入學當年的5月31日前取得。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監護人)無居住住房的,按戶口所在地確定學區,報名時須攜帶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簿及其法定監護人的無房證明。鄉鎮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時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即可。
2.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入學
當年轉業到金華市區的軍人子女、外籍適齡兒童少年、港澳臺胞及港澳臺胞子女、金華市區歸僑華僑子女、駐金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重大項目投資者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在我區尚未確定學區的,其入學按國家、省、市、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加快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金開〔2012〕5號)精神,對符合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年齡的開發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及服務業企業業主(由開發區經濟部門認定)及企業從外地引進的高級人才(副高職稱、高級技師、碩士及以上學歷人才,具體由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