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大家是對公務員群體帶有以偏概全的情緒,突出反映在對其腐敗案件頻發和收入不透明的質疑,但是作為國家有關部門應該與時俱進地準確預估公眾情緒。公眾較為反感公務員漲薪之處更在于“主次不分”和“缺失民主評價機制”。
正如大家普遍以為的“有權調整漲工資的都是公務員,先漲工資的也是公務員”。正是如此“不怠慢自己”,才導致了公眾反感情緒的不斷升級。我們可以想像,假如公務員漲薪不再總是這樣“享受在前”、“先己后人”,而是讓企事業人員先調,加上其漲幅再與企事業人員相差不大,那公眾還會公務員每有漲薪就會吐槽翻天嗎?
由于近年來公務員漲工資步伐的停滯,現在給予適當的調整也是可以被公眾接受的,尤其是真的不再以職務論高低,而是向基層公務員和艱苦崗位傾斜,應該是調整的正確方向。但前提是,公務員漲工資何人說了算,尤其是在考核考績時,如果仍然沿襲現有的“關門考核發放”,那必然還是引起公眾的不滿。
公務員漲工資政策慮及到公眾情緒,這是國家機關和政府機構應有的謙卑,值得肯定,但在分析公眾反感情緒時,最好還是要把準脈搏找對藥方,別總是以為公眾不滿公務員腐敗,應該相信絕大數公眾還是支持公務員漲工資的,只要完善相應制度,做到分清主次,不再總是“甩開企事業人員”,倘若再能讓公眾對公務員獲取薪酬高低有權作出評判,特別是被服務對象也能參與到公務員漲薪的評價體系中,那所謂的公務員每次漲薪公眾都有負面反映就會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