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煙臺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2020年煙臺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山東煙臺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調整后的山東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10元、1730元、1550元。這是山東省連續9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連續20年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
據了解,山東還同步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三檔分別為19.1元、17.3元、15.5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5.5%,這兩項標準將從今年6月1日起執行。此外,山東發布了企業工資指導線,其中增長上線為11%、基準線為7%、下線為3%。
2020年煙臺市目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是
1.芝罘區、福山區、牟平區、萊山區、龍口市、萊州市、蓬萊市、招遠市、開發區、高新區、昆崳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9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1元。
2.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長島縣,月最低工資標準:1730元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3元。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答: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