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建立健全本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畢業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學生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按照《上海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要求實施。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市和區縣“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和“優秀共青團干部”等先進獎勵稱號,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予以記載,作為各初中學校推薦優秀學生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招生錄取工作
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學生約為7.9萬人,高中階段錄取率為98%左右,普職比大體相當。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學生須具有中招報名資格,且須參加語文、數學等科目的統一學業考試并獲得有效成績。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在籍學生不得參加中招錄取。中招錄取工作分為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兩個批次進行。本市將進一步健全基于初中學業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多元招生錄取機制。
(一)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按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責和工作程序進行。市教委負責全市中招計劃的宏觀管理,對各區縣中招計劃編制工作進行指導、審核和協調。各區縣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教育資源,編制本地區中招計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班級學額控制在每班40名以內(中本貫通專業、中高職貫通專業及中職校藝術類專業班額按相關專業要求設定),由各區縣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生源和教育資源配置的實際狀況確定。
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確定后,即向社會公布。各區縣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學校須嚴格按照已公布的計劃招生,如需變更計劃,須經市教委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提前招生錄取工作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包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和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兩大類別。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在初中學校推薦或學生自薦的基礎上,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預錄取和錄取。
(1)計劃
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計劃為學校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