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溫州醫科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為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人才能更好地適應科技、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需求,學校擬于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期初對2019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開展轉專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轉專業的基本要求和條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勤學敬業,富有上進心。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
(二)現專業培養方案要求的應修課程無不及格成績記錄。
(三)對申請轉專業學生的最低學習成績要求
1.申請轉入五年制醫學類專業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名不低于本專業(專業大類)年級前15%。
2.申請轉入其他專業的,學生的學習成績不做統一限定性要求,具體接收條件可查閱《溫州醫科大學關于印發各學院級轉專業接收條件和考核辦法的通知》(溫醫大教〔2020〕52號文件,見附件1)。
3.學生在校修讀期間有專長,并已取得相應成果,且課程平均績點在3.0以上,可不受學習成績專業排名的要求限制進行轉專業申請。專長是指學生出版專著(作者排名前二)、或獲省級以上學生創新項目(第一負責人)、或獲省級以上學科競賽一等以上獎項(多人組織團隊需排名第一)、或取得授權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或獲學校認可的國家級權威賽事(體育、英語、藝術)第一名(多人組織團隊需排名第一)。
(四)“5+3”相關專業的學生符合條件的可以提出轉入其他“5+3”專業的申請。
(五)特殊情況轉專業
因不適應在原專業學習或者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休學創業后復學、參軍入伍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可按學校轉專業有關規定申請轉專業。
(六)學生為不存在學校轉專業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所列情況之一者。
二、轉專業工作程序和辦理流程
(一)學生轉專業申請及資格審核:9月7日-9月16日
1.提出轉專業申請
(1)網上報名時間:9月7日-9月11日;
(2)申請范圍
學生可根據已公布的各專業接收條件結合自己實際情況,申請1-2個轉專業志愿(其中申請轉入臨床醫學專業的學生不能同時報第一臨床醫學院和第二臨床醫學院);
(3)系統報名操作辦法
登錄教務管理系統(http://jwxt.wmu.edu.cn)進行報名(詳細操作說明參見附件3),填報信息后打印表格(一式兩份),經本人和家長簽字后連同成績單、《溫州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校內轉專業學分轉換與成績認定表》(見附件4),于9月14日前遞交到學生所在學院,逾期不交視同放棄報名。
因有明顯專長或特殊情況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須直接填寫《溫州醫科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5),打印簽字后同上述相關材料于9月11日前遞交到所在學院,逾期不交視同放棄報名。
2.學生所在學院資格審核
各學院于9月13日前登錄教務管理系統做好申請學生是否符合轉專業申請基本條件的審核工作,同時將具體的轉專業考核時間及地點報教務處;9月15日前將申請轉專業學生(含有明顯專長或特殊情況)的基本信息匯總表(見附件6)、學生申請表等材料上交教務處。
3.學校審核匯總
學校教務處審核各學院的報送結果,于9月16日前將匯總名單分發到各轉入學院,并將各學院轉專業申請學生名單、轉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統一上網公布。
(二)轉專業考核:9月17日-9月25日
1.學生根據教務處網站上公布的各學院轉專業考核安排,在規定時間參加擬申請專業所在學院組織的考核,逾期以放棄論處。
2.各學院于9月17日-9月21日組織轉專業考核。由接收學院組織轉專業考核小組,根據轉專業考核原則及考核辦法,對學生進行統一考核。
3.各學院于9月22日前向學校上報學生考核成績、考核結果和擬接收學生匯總表(見附件7)。
4.學校根據各學院上報的考核結果,按照“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擬轉入學生名單,具體為:
(1)只申請1個專業并參加了相應考核環節的,以該次考核結果為準;
(2)同時申請了2個專業,如只被其中一個專業擬錄取的,以該擬錄取專業考核結果為準;
(3)同時申請了2個專業且同時被兩個專業擬錄取的,以第一志愿專業的考核結果為準。由此在另一個專業中空出的擬錄取名額,由該專業擬錄取的第一順位后備人員頂替;
5.9月25日前,學校根據考核結果上網公示擬轉入名單。
(三)轉專業公示及學籍異動:9月26日開始
1.各學院在同意轉入的學生申請表上簽署意見(需說明考核情況,是否同意轉入,轉入排名,補修要求等),并交學校審核。
2.學校開展擬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異動及班級安排工作,學生正式轉入新專業學習。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轉專業工作必須依據公開、公平與公正的原則進行,有關管理人員、教師及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則與程序。
(二)各學院要進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穩定學生專業思想。同時,要嚴格按照《溫州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溫醫大〔2017〕73號)文件要求,實施轉專業工作。
(三)轉專業學生教學活動按轉入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執行。學生轉專業后應辦理學分轉換與成績認定的手續,學院要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做好轉入學生的已修學分認定及課程修讀的指導工作。
(四)轉專業學生應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達到轉入專業培養計劃的要求,方能取得畢業資格。
(五)轉專業學生在轉入專業學習2周,如不適應可申請回原專業學習,2周后原則上不允許再更換專業。
(六)各學院應注意轉專業學生的入學體檢結果需符合申請轉入專業招生時對體檢結果的要求。
類別 | 專業名稱 |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
心理學類(本) | 應用心理學 |
生物醫學工程類(本)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物工程類(本) | 生物制藥 |
臨床醫學類(本) | 臨床醫學 眼視光醫學 精神醫學 兒科學 麻醉學 醫學影像學 眼視光醫學(5+3一體化) 臨床醫學(5+3一體化) 臨床醫學中外合作辦學 放射醫學 臨床醫學(5+3一體化,兒科學方向) |
口腔醫學類(本) | 口腔醫學 |
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本) | 預防醫學 |
中醫學類(本) | 中醫學 |
藥學類(本) | 臨床藥學 藥學 |
中藥學類(本) | 中藥學 |
醫學技術類(本) | 眼視光學 醫學影像技術 康復治療學 醫學檢驗技術 衛生檢驗與檢疫 |
護理學類(本) | 護理學 助產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本)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工商管理類(本) | 市場營銷 |
公共管理類(本) | 公共事業管理 勞動與社會保障 |
護理類(專) | 護理 |
眼視光類(專) | 眼視光技術 |
其他(本) | 醫學檢驗 |
溫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56浙大城市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7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2 09:0:18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