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區、各初中學校要分別組織對考生體育考試成績進行合成與復核。
(1)成績合成小組依據考生體育考試原始成績,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分別查出每名考生每項測試得分。
(2)將考生兩項考試得分分別按20%折算,再加平時考核得分,計算出每名考生體育總成績。
(3)成績復核小組對每名考生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無誤后,打印考生成績統計表,考生成績合成人員、復核人員、分管局長(校長)分別簽名。
各成績合成小組將考生成績統計表刻成光盤,連同紙質成績統計表(蓋章)密封后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具體上報時間由各考區確定。
2.做好成績比對復核工作。各考區要利用電腦將考生成績與學校所報成績進行比對復核。對每一初中學校考生成績進行比對復核時,要有該校兩名人員參加。凡成績比對不一致的,要查找原因,重新計算復核,確保準確無誤。
3.做好成績反饋工作。各考區完成考生成績比對復核后,打印成績表。合成小組和復核小組工作人員要在每張成績統計表上簽字,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并蓋教育行政部門章后,發學校核查,并由學校負責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對發現的問題要按程序予以糾正。
(七)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工作。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建立健全體育考試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制訂安全工作預案,落實安全責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要加強對場地、器材、設施及所使用車輛的安全檢查和管理,消除一切安全隱患。各考生畢業學校要完善體檢制度,認真做好學生的體檢工作,考前要查閱考生健康檔案,掌握考生身體情況,為學生選擇考試項目提供參考意見。要教育考生和家長實事求是、不隱瞞病情,將病情明確無誤地書面告知學校。對學生因健康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防止發生意外。各考生畢業學校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學生體育考試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交通、飲食、考試過程等各環節的安全。各考點要配備醫護人員,提前做好準備,確保能及時處置各種突發事故和傷病等情況。對在體育考試中不認真執行有關規定和要求、考試程序混亂、造成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