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條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奮發向上、爭先創優,我院設立了相關的獎勵辦法。
第二十條助困措施:學院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構建了“獎、助、勤、貸、補、免”的貧困生資助體系。五年制大專學生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享受免學費及助學金等相關資助。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校期間統一著學員制服,佩戴學員標志,實行警務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 本、專科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規定學分及考核合格,準予畢業,頒發云南警官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云南警官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公安專業學生畢業時,按照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報考公務員(人民警察)政策參加招錄考試,成績合格的學生,錄用到生源地公安機關就業。普通專業學生畢業時,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畢業當年就業政策,可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國家機關工作,也可通過社會招聘到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若發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本校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 云南警官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是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職能部門,學院沒有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招生中介工作,請社會各界和家長予以監督。
第二十六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咨詢電話:0871—65125133 0871—65188859(傳真);電子信箱:enrolpsc@sina.com;學院網址:http:// www.ynpsc.edu.cn;監督電話:0871—65187166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五年制大專招生工作,由云南警官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云南警官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補充公告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批準《關于做好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部【2016】197號,以下簡稱《通知》),云南警官學院在天津、內蒙古、遼寧、浙江、安徽、海南、西藏、陜西、青海等9個省(市、區)安排禁毒專業招生計劃。
一、云南警官學院禁毒專業招生錄取執行各省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線,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
二、云南警官學院在以上9個省(市、區)禁毒學專業招生的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審工作由生源地省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
三、根據《通知》要求,云南警官學院在以上9個省(市、區)招收公安專業禁毒學考生的面試、體檢、體能測評和政審項目的標準,除以下項目標準調整外,其它項目和標準執行《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規定:
1、雙眼裸視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
2、體能測試:男生1000米在4’05’以內,女生800米在4’00以內(含4’00),立定跳遠男生在2.2米以上(含2.2米)、女生在1.5米以上(含1.5米);
3、肝功檢驗事項(不包含國防生和公安現役院校)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力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規定。
四、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規定,身體標準為: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體勻稱(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2、無色盲、色弱。3、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無羅圈腿,無重度平趾足(平腳板),無口吃、無紋身、無少白頭、無駝背,無各種殘疾,兩耳無重聽,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
五、已經公布的《云南警官學院招生章程》里所規定的身體標準要求只針對云南省內生源報考我院的考生執行。省外報考我院禁毒學的考生身體標準要求以補充公告為準。
湖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云南
時間:2025-05-13 05:0:40上海思博職業技術學院云南
時間:2025-05-13 03:0:12長春工業大學云南錄取分數
時間:2025-05-13 02:0:25貴州農業職業學院云南錄取
時間:2025-05-11 2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