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退休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
2024年海南退休金調整暫未公布,以下是海南最新退休金方案,僅供參考。
各市、縣、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28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一)定額調整。202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已核定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從202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定額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月基本養老金2.22%的比例,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此外,退休人員再按照每繳費1年(含視同繳費的實際工作年限,不含按從事特殊工種規定折算的工齡,繳費不滿1年算1年)增加0.5元的標準,增加本人的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
二、資金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各級財政對本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資金給予一定補助;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三、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要決策部署,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實施,把好事辦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統籌安排好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各項工作,加強政策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保障工作,提前籌備資金,按時撥付到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認真核準相關數據、及時完善經辦信息系統,確保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注意:各地規定會不同,應以參保地的政策為準。
屬于法定特殊工種的職工提前退休的,養老金正常發放不減發。屬于企業因病或非因工致殘退休和按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國有破產工業企業的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人員,每提前一年減發2%(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減發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 調節金及各種補貼)*(1-提前退休年限*2%) 個人賬戶養老金。提前退休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一般的職工都是在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并且滿足其他條件下退休,然后每個月領取相應的退休工資,但是有些特殊工種的職工,可能會出現提前退休的情況,此時對其退休工資的計算就有所不同,此時我們是要及時的注意相關的退休金政策的變化的。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37濰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10烏魯木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
時間:2024-04-15 01:0:03紹興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