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財政局、地稅局轉發了省人社廳、財政廳、地稅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下稱《通知》),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條件、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一次性繳費政策、一次性躉繳政策、辦理憑證等作了詳細規定,并明確該新規今年5月1日起實施。
參保條件放寬至城鄉戶籍
《通知》明確在我省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范圍,包括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解釋,《通知》實施后,參保條件放寬至城鄉戶籍,只要是本省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尚未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的,都可在戶籍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新規打破區域之間的限制
《通知》明確,在省內跨市流動就業,且在最后參保地實際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滿5年的,可在最后參保地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外省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年滿55周歲的男士和年滿45周歲的女士,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我省實際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滿10年,同時在最后參保地實際繳費累計滿5年的,可在我省的最后參保地參保。
無論是本省還是外省戶籍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均可在工商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場所所在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可申請一次性繳費或躉繳
在一次性繳費方面,《通知》明確本省戶籍靈活就業人員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之月至《通知》實施之月(即5月)存在未參保繳費時段,且未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的,可向戶籍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繳納該未參保繳費時段的養老保險費,但一次性繳費的最長年限為:從2006年7月1日起至《通知》實施時間止。
對于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但繳費年限(含一次性繳費年限)未滿15年的,同時符合有關規定的,可按規定申請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平均每月有1500多元,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待遇平均每月僅100元。新規實施后,將縮小這種待遇差距,更加體現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