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已退休的“老人”仍將按照原辦法發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辦法。胡曉義解釋說,這意味著“老人”的待遇不變,原來發多少錢還發多少錢,將來養老金調整的時候,還會跟著調整。但發放主體有了變化,過去由單位直接發放,今后將按照國家規定由改革后形成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養老金發放有保障嗎?
就現實財政能力發放沒問題,將來負擔會越來越重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由于過去沒有基金積累,現在會不會給財政造成新的巨大壓力?會不會出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吃”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情況?
胡曉義首先明確,按照國務院《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這意味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后,基本制度模式和規則與企業一致,實現了規則公平,但是基金單獨統籌,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他解釋說,之所以這樣規定,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供款渠道是明確的,主要是財政資金的供給,所以各級財政還是要負重要責任;另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撫養比也就是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比例,較企業高。目前企業參保人員和退休人員的比例關系大致是3∶1,而事業單位約為2.5∶1,機關則高達到2∶1。考慮到撫養比的不平衡,更不應該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還是要堅持以財政供款為主的資金渠道。
并軌后,既要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籌資,又要保證已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資金需求量很大。錢從哪里來?胡曉義介紹說,通過多年改革已經摸索了可行路徑,就是把集中的問題分散來處理,隨時間推移來逐步解決。既要籌措1500多萬已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基金,還要籌措單位繳費、個人繳費,二者累積起來,負擔會非常重。實際上,現在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模式,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經退休的一代。所以實際上不完全是同時籌措兩筆巨額資金,而是可以做財務上的轉化。他坦言,隨著老齡化程度加劇,將來的負擔會越來越重,需要做長期的制度安排,但就現實財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現在在職職工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財務上不存在問題。
對長遠的資金平衡問題,國家將積極采取措施,妥善解決,包括繼續擴大制度覆蓋面、多渠道籌資、提高統籌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