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嚴格按本《意見》規定的項目要求和分值組織體育考試。要堅決克服體育考試中的應試傾向,不斷擴大開考項目數量,讓學生有充分的選擇權,促進學生有特長發展。為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各縣(市、區)教育局盡可能地創造條件,積極開設游泳考試項目。
(2)體育考試免考:已領取殘疾證的殘疾考生,未修體育課又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體育考試成績總分記25分;因身體原因經批準體育免修一年以上,且不能參加體育考試者,體育考試成績總分記20分;考生因病不能參加體育考試,且平時體育課表現較好的考生總分記15分。
(3)體育考試時間:各地在5月底前完成。
(4)考點設置:體育考試的所有項目均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考點設置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考生分布情況確定。監考人員須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委派,本校教師不得擔任本?忌谋O試評分工作。
(5)要強化體育考試的嚴肅性,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切實重視體育測試在教育活動中的作用,做到嚴格、規范。體質健康標準考試所使用的儀器須同一品牌、同一型號。體質健康標準考試數據必須一式三份,學校和監考人員各執一份,一份(數據庫)報送市教育考試院。體育測試的成績要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h(市、區)教育局應設立舉報電話,對舉報查實的要重新進行公開測試,并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6)提倡縣(市、區)使用專用測試器材進行考試。
(7)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對體育考試工作的管理,認真規范地組織好體育考試。在組考各環節上要以安全為前提,采取切實措施保證學生和考評人員的人身安全。學校在體育考試前應給家長發一封信,告知家長體育考試的相關情況和要求,學生身體有異常的,家長要及時告知學校,對不宜參加體育考試的,向學校申請辦理免試手續,避免發生意外。
學生赴考必須有校領導帶隊,所乘車輛必須是經有關部門認可的正規客運車輛,嚴禁超載超速。各校要制訂體育考試赴考方案并報縣(市、區)教育局批準。
5.評卷:學科考試繼續實施網上閱卷。閱卷由市中考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各縣(市、區)協助實施。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對閱卷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試卷的掃描工作。招生辦、教研室、信息中心和評卷教師要密切配合。認真做好試卷的批閱、數據傳送和備份、紙質試卷的保管和留檔工作,嚴防試卷丟失、泄密和閱卷舞弊事件發生。
6.考試成績呈現:中考成績以分數制和等級制兩種方式同時呈現并告知學生。等級分為A、B、C、D、E五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占20%,B、C、D各占25%,E等控制在5%以內。對E等考生,各地須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補考。
7.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按臺教基〔2006〕260號文件執行。
8.試卷保密與安全:試卷(包括備用卷、副卷)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屬國家機密級材料。各縣(市、區)招生委員會要認真貫徹《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按“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在各個環節上嚴格保密保衛制度,確保萬無一失。
9.副題啟用:啟用副題進行考試的組織管理、評卷等工作參照《浙江省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相應條款執行。考試時間由市中考領導小組確定,并負責提供副題、相應答案及評分參考。
二、關于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要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逐步改變以學科考試成績作為高中招生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在普通高中錄取中,既要依據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第;既要衡量學生發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