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如何辦理按月領取登記手續?
答:失業人員應當憑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和求職證明(無相關證明的,書面說明求職情況或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按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資格驗證登記手續。無正當理由連續兩個月不按規定辦理領取資格驗證登記手續的,視同已重新就業,將停發失業保險金。
7、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死亡的,死亡待遇如何計發?
答: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遺屬可以一次性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以及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喪葬補助金按照失業人員死亡時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計發,撫恤金按照失業人員死亡時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級以上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六倍計發。失業人員的遺屬應當在失業人員死亡或者收到宣告失業人員死亡判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申領。
8、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的市外省內戶籍人員,如想回戶籍地領取失業金如何辦理?
答:1、申請人帶所需資料到我市社保經辦部門申請失業保險待遇轉出;2、我市社保經辦部門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核定后向申請人出具《珠海市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憑證》;3、申請人帶所需資料到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失業保險待遇轉入,對方機構同意轉入后,向我市社保經辦部門發出《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4、我市社保經辦部門在收到對方社保機構出具的《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后,核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計算出轉移金額,打印《失業保險關系轉移信息表》一式兩份,一份寄給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份歸檔保存。
9、在市外參加失業保險的我市戶籍人員,如想回珠海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如何辦理?
答:1、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明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并領取《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憑證》;2、申請人帶齊所需資料向我市社保經辦部門書面申請轉入失業保險基金。符合條件的,養老失業待遇核發部門向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3、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后,向我市社保經辦部門辦理申請人的失業保險關系轉出,并發送《失業
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11濰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08烏魯木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
時間:2024-04-16 01:0:06紹興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