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的新規定,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而產假工資則需要看以往實發工資以及生育津貼的比例,若實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則生育津貼發放下來后將與實發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歸企業;本文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濟寧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及計算方法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休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計算公式:產假工資=平日正常工作工資x100%
女職工生育津貼天數及支付標準
1、女職工申領津貼天數標準:
一胎生育:順產的產假為158天;難產的產假增加15天;晚育的(女職工24周歲以上且初次生育)產假為158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產假增加15天。
二胎生育:順產的產假為158天;難產的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產假增加15天。
2、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津貼天數: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4個月以上不滿7個月流產的,產假為42天;7個月以上引產、死產或早產胎兒不成活的,產假為75天。
3、女職工生育津貼支付標準:單位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
4、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正常發放的,不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申領津貼天數標準:
一胎生育:順產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產假增加15天;晚育的(女職工24周歲以上且初次生育)產假增加6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產假增加15天。
二胎生育:順產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產假增加15天。
2、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津貼天數: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4個月以上不滿7個月流產的,產假為42天;7個月以上引產、死產或早產胎兒不成活的,產假為75天。
3、女職工生育津貼支付標準:單位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
4、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正常發放的,不享受生育津貼。
注意事項
1、職工生育或引流產在生育定點醫院進行電子備案,生育醫療費或計劃生育手術費在職工所選擇的定點醫院進行即時聯網結算。
2、參保單位應于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出院后6個月內,持有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
3、參保職工對生育津貼支付數額有疑議,應及時向參保單位提出,參保單位在60天內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4、參保單位漏報、少報職工停發工資天數和繳費工資,給職工生育津貼造成損失的,由參保單位負責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