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試、成績的評定公布與使用
小語種考試的組考工作管理辦法依照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考務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各等級人數占報名考試總人數比例分別為:A等30%、B等40%、C等27%、D等3%)。考試成績與中考其它科目成績一并公布。不查卷。
小語種考試成績,將為西安市八十九中學、西安交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分校、西安外國語學校等四所學校高中階段錄取提供重要參考依據。
八、工作要求
小語種考試是我市中招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奠定基礎。各區縣和各有關學校務必要高度重視報名工作,認真輔導考生準確填寫報考登記卡,并按時上報各類表冊,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實施。
附件:1.西安市初中畢業學業小語種考試報考登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