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攻堅。
抓住關鍵問題,完善改革措施,以政府自我革命帶動重點領域改革,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使改革新紅利轉化為發展新動能。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對投資、創新創業、生產經營等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系統梳理,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加快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大幅減少前置審批。深入推進“三單一網”改革,基本完成省市縣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公布工作,加快建設全省網上審批系統,實現所有事項全流程、并聯式網上公開審批,切實做到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公民企業法無禁止皆可為。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步伐,在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積極創新行政管理模式,提高機關工作效能,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
深化市場體制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清理和廢除各種不合理優惠政策和規定。減少工商登記前置行政許可事項,全面實行先照后證登記制。深化內貿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現代流通方式,著力改善營商環境。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大幅縮減政府定價種類和項目。推進電力價格改革,完成設區市和縣級市階梯水價改革,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制度。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對違背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建立黑名單制度,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
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積極探索國有資本授權經營模式,組建省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加強國有資本收益和使用管理。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完成省直部門所屬企業脫鉤移交工作。抓好江銅、新鋼、省鹽業集團等改革試點,加快江鎢集團、江中集團等戰略重組,推進省招標集團、中江國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省能源集團、建材集團公司制改革。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提高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增強國有企業競爭力。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部門預算體系,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都要公開預決算。清理、規范、整合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大力壓縮財政專項資金的規模和種類。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將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設立省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清理規范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健全綜合治稅體系。將“營改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等領域,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任務。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快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中小金融機構,推進省農村信用社改革,新設20家以上村鎮銀行。重組省金融控股集團,組建省再擔保公司和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積極爭取籌建民營銀行,力爭省級法人銀行江西銀行上半年正式掛牌。加快全省金融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