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休工資及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企業職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退休年紀亦該是安享晚年的時候了。在職期間交納了社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那么湖北退休工資標準是什么?湖北退休工資的計算方式又是什么?退休工資每年都會調整,最新湖北退休工資調整方案是什么?本文小編整理了最新的湖北退休工資調整詳細信息,僅供參考!
經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近日,湖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文件,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5.1%,預計將惠及全省54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是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第3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退休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3次同步調整待遇。湖北省去年已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調整辦法,體現制度并軌、規則公平,今年,繼續按照統一調整辦法,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結合。“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調”“長繳多調”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的關懷照顧。
具體調整辦法為:
一是定額調整。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是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4%。
三是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后,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