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女職工產假時間最新規定,產假多少天
伴隨著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我省1月1日起同步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在大家關注二孩的同時,婚假產假休多久也受到許多人關注。截至1月17日,多個省市新修改的地方條例相繼出臺,對于我省婚假產假時長的問題,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具體時間需等到地方條例修改工作結束后予以公布。
二孩全面放開,產前檢測助力優生-觀察-生物探索
目前,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廣西等6省市新條例已出爐,都取消了晚婚晚育假。產假及陪產假作了相應延長,其中,廣西的陪產假已增至25天。廣東新計生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產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計生條例中也已明確延長產假30日。在已出臺新計生條例的省份中,安徽的產假延長天數最多,達到60天,其次是廣西,達到了50天。
看到這么多省份都已經明確了婚假產假的休息時長,我省即將舉行婚禮的一位市民有點著急了。他往市長信箱里投了一封信,信中提到,他將于1月下旬結婚,因為家鄉在省外,路途遙遠,3天婚假根本不夠。現在,單位要他拿出沒有取消晚婚假的準確消息才能為他批假,這讓他很為難。幾日后,這位市民得到回復:青海省新的晚婚晚育政策未出臺前,仍按以前政策執行。像這位擔心自己休不上婚假的市民一樣,我省許多未婚青年也都擔憂自己無法享受十幾天的婚假。
我省目前施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組織從業人員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護假。
此前,記者從青海省衛生計生委了解到,此次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延長生育假的具體天數,我省將結合實際情況,在新修訂的地方條例修訂出臺后,進一步明確我省居民具體生育假的天數。我省將積極參與開展《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工作,就特殊家庭再生育、婦女產假、獎勵扶助政策等進行新的界定和規范,市民還需耐心等待。
伴隨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正式落地。為與新法規定相適應,多地加快修訂本地區計生條例。目前,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廣西等6省份新條例已出爐,晚婚晚育假均已取消,而產假及陪產假則做了相應延長,其中,廣西的陪產假已增至25天之多。此外,北京、山東、吉林、山西等地也醞釀出了各自的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