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補貼是為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呼和浩特租房補貼申請指南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線下申請:
申請人于申請當月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在青城人社微信公眾號預約,攜帶相關要件至呼市人社局申請辦理。
辦理流程:
租購房補貼每半年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受理時間為每年6月、12月,申請人在審核當月登錄丁香扎根APP提交申請要件,上傳申請材料(上傳材料需為圖片或PDF格式,所有材料必須清晰有效)。
市人社部門對申請人人才資格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予以公示,申請人也可自行到人社局丁香扎根APP查詢結果。市人社部門集中將符合條件人員名單(測算后)匯總后反饋市住建部門。
由市住建部門根據名單核實申請人房產狀況,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租購房補貼發放至申請人賬戶。
咨詢電話:
3960312(市人社部門);6272564(市住建部門)
為落實好《吸引人才政策 10 條支持人才就業創業配套實施辦法(試行)》中高校畢業生租購房補貼政策工作,方便高校畢業生便捷辦理相關業務,現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一)在市域內自行租房申請租房補貼的,需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 2022 年、2021 年、2020 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租房時間為: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補貼申請范圍需在畢業證簽發日期之后);2019 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租房時間為: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 申請人在我市非公有制企業就業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上,或為我市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包括個人獨資企業)的法人代表;
3. 申請人累計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3 個月及以上(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名稱應與繳納社保公司名稱相一致);
4. 申請人在我市無購房記錄且在市域內租房居住(在旗縣有房到市四區租房工作的,在市四區有房到旗縣租房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也可申請)。
(二)申請購房補貼的,需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2022 年、2021 年、2020 年、2019 年、2018 年、2017 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購房時間為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購房日期需在畢業證簽發日期之后);2016 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購房時間為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申請人應在我市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或為我市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包括個人獨資企業)的法人代表(所創辦企業自登記注冊之日起穩定經營1年以上);
申請人累計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12 個月及以上(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名稱應與繳納社保公司名稱相一致);
申請人在我市首次購房(購房前在市域無自有產權住房);2 人及以上購買同一套房的,只有 1 人可享受購房補貼(夫妻雙方同時符合條件的除外)
二、補貼標準
(一)租房補貼標準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別補貼 1000 元、800 元、500 元,補貼期限不超過 24 個月。
(二)購房補貼標準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別一次性給予 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補貼。
三、申請流程
(一)所需要件(1)申請人身份證;(2)《呼和浩特市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申請表》或《呼和浩特市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申請表》;(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來呼創業的需提供創辦企業執照、經營流水或完稅證明;社保繳納證明(在市本級參保可不提供);(4)申請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有效期應保證提交申請當日起 3 個月內可查);海外學歷學位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認證證明;(5)申請人在呼和浩特市不動產登記查詢證明(可從呼和浩特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微信公眾號查詢);(6)申請租房補貼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房屋租金發票,并注明月租金額、租房期限等規定內容;(7)夫妻雙方同時申請購房補貼的申請人,還需提供結婚證。
(二)辦理流程受理時間:2022 年 6 月 24 日— 7 月 24 日線上申請:申請人于申請當月登錄丁香扎根 APP 線上提交申請要件,上傳申請材料(上傳材料需為圖片或 PDF 格式,所有材料必須清晰有效);線下申請:申請人在青城人社微信公眾號預約后,于申請當月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攜帶相關要件至呼市人社局 16 樓 1602 申請辦理。市人社部門對申請人人才資格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人員由市住建部門核實房產狀況,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租購房補貼發放至申請人賬戶。(三)咨詢電話:0471-3960312(市人社部門)0471-6272564(市住建部門)
四、監督管理(一)各相關單位和部門在申請審核中嚴格把關,通過設立投訴電話、電子信箱等方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建立動態檢查機制,每半年對發放租購房補貼的實際房產情況進行抽查。同時根據反映線索,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結果及時反饋。(二)相關部門按照“一人一檔”原則,做好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建立全方位、全過程檔案資料,確保檔案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做好數據統計工作,避免重復申請、重復享受租購房補貼政策。(三)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提供個人信息及所需要件,如虛報、謊報、瞞報信息,將追回補貼資金,并依法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