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試直升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行免收學費政策。為了積極應對我省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引導學生走技術應用型高校升學之路,對優秀初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高職預科班的給予專項獎勵。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繼續實行資助政策。鼓勵更多學生就讀職業類學校。
3.全面實施中考體育考試
為了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確保學生每天1小時的鍛煉時間,各縣和市區要實行和完善中考體育考試,制定體育考試實施辦法,確保體育考試公平、安全、順利地進行,體育考試成績計入高中段招生總分。市區體育考試由平時測評和專項測試兩部分組成,平時測評由學校按要求組織評定,專項測試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專項測試項目2項,一項長跑(男1000米,女800米),另一項從立定跳遠和鉛球2個項目中由學生任選一項。具體實施辦法詳見附件1。
從起,專項測試項目仍為2項,必測項目維持不變,為長跑(男1000米,女800米);選測項目增加游泳,即選測調整為學生可從立定跳遠、鉛球和游泳(男女均為50米距離)3個項目中任選一項進行測試。
4.穩妥推進中考加分改革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嚴格控制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號),各縣教育局應制定加分實施細則。市區中考加分項目分別按體育、藝術、科技和政策四個類別進行,同一類別中有2個或2個以上項目獲得加分的,取一個最高分計入總分,不同類別可累加,但總加分不超過10分。
積極做好部隊軍人子女參加高中段招生考試的優待工作。部隊軍人子女的優待政策按湖州市教育局、湖州軍分區政治部關于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湖教辦〔2014〕73號)執行。符合該實施意見第三條關于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優待第(二)、(三)款的軍人子女,在執行優待政策后,不再享受中考加分優惠;符合該實施意見第三條關于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優待第(四)款的軍人子女,在執行優待政策后,中考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市區加分辦法見附件3。各縣的加分實施意見報市教育局備案。
5.進一步完善高中段招生辦法
市區高中段招生總分構成為:學業考試成績總分+體育成績+藝術成績+加分,其中,藝術成績為綜合素質考核中“藝術類”測評等級,P等級及以上記20分,E等記0分。
高中段學校在達到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據其志愿、招生總分、綜合評語和《學生成長記錄冊》,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初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