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學院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專科三年算下來學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湘南學院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湘南學院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有序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基本情況
第二條學校的全稱為“湘南學院”,部標代碼為“10545”,英文名稱為“Xiangnan University”(縮寫為“XNU”)。
第三條湘南學院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隸屬湖南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綜合性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校本部駐地為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號。學校分兩個校區辦學,即王仙校區(郴州市郴州大道889號)和北湖校區(郴州市北湖區人民西路25號)。
第五條學校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為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號湘南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郵政編碼:423000;招生咨詢電話:(0735)2653053、2653289、2653052、2653055、2653189;監督電話:(0735)2653031;電子信箱:xnxyzsb@163.com;網址:http://www.xnu.edu.cn。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市、區)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設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和招生數據統計與上報,開展招生工作的創新改革和科學研究。
第八條學校成立由校紀委書記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根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就業情況、科學發展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訂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辦公會審定。
第十條招生來源計劃經湖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后,送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考機構,并以其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學校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安排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并依規對招生計劃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相關規定,結合生源情況,合理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第五章考試與考核
第十二條湘南學院經教育部批準,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學校每年按規定制定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組織符合條件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進行專業測試。通過專業測試,確定符合學校建隊要求的考生名單,名單在學校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學校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三條學校按相關規定在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組織藝術類專業測試,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單,校考專業合格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錄取考生時,實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分別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和105%以內,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
第十五條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學校招生計劃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或有考生專業不服從調劑退檔后的剩余計劃,將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計劃管理規定進行調整使用。
第十六條藝術專業成績認定和成績排序規則:①在湖南使用專業統考成績錄取考生,執行湖南統一劃定的專業和文化分數線,按投檔成績排序擬錄;②在學校組織了專業校考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考生時,專業成績使用校考成績,按綜合總分排序擬錄,綜合總分=高考文化成績×40%+校考專業成績×60%[注:文化成績必須達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必須獲得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無統考或有統考沒強制要求除外)及校考合格];若綜合總分相同,則再按專業校考成績排序;英語不限分,數學成績計分按各省規定辦理;③在沒有舉行藝術類專業校考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考生時,藝術專業成績認可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成績,在文化上控制線的基礎上按專業統考成績排序擬錄;④學校組織了專業校考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優先滿足校考生源,在校考生源不足且計劃不能調整時,可認可專業統考成績錄取考生,在文化上控制線的基礎上按專業統考成績排序擬錄。
第十七條體育類專業成績排序規則:考生文化和專業成績上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體育專業成績排序投檔和擬錄;湖南體育類專業考生擬錄時按湖南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專業錄取規則:按高考分數優先的“高考分數清”規則擬錄專業。使用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系統院校子系統”,按“高考分數清”規則設置自動分檔。第一步,分科類將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藝術類專業按第十六條執行、體育類專業投檔成績按按第十七條執行)降序排序(總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和英語單科成績高低排序);第二步,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逐一擬錄專業;第三步,按照高考分數排序、專業志愿擬錄完后,對所報專業均無法滿足且專業服從調劑和沒有填報專業志愿的考生,再按投檔成績排序,優先安排與其專業志愿相適或相近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除外)。投檔成績確定、優惠加分和降分投檔等均按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文件規定執行,教育部高考改革試點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江蘇省和內蒙古投檔與錄取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受相關崗位對畢業生身高限制影響,建議報考音樂表演、護理學、旅游管理、舞蹈學和護理專業的考生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所有專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考生應根據本人身體狀況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選擇專業,對未按規定選擇專業而造成后續深造和就業困難的,責任自負。
第二十一條報考我校英語專業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文化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二條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專業測試且成績入圍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統一專業測試[無統一測試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除外]和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文化課統一考試。考生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合格后,須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填報學校志愿;學校按專業測試成績排序擬錄。
第二十三條文史、理工類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投檔成績距生源所在省(市、區)相應科類一本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15分)內[上海、浙江等教育部高考改革試點省(直轄市、自治區)及其他本科一、二批次合并的省份除外],身體符合專業要求的普通文史、理工類本科二批首次投檔的進檔考生,我校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
第七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新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及方式繳納學雜費。學校執行湖南省發改委、教育廳和財政廳核定標準,按學年進行收費,各專業收費標準在湘南學院計劃財務處網站、新生入學須知和張貼欄上公布。
第二十五條為了確保每一個誠信而勤奮的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建立了包括獎、貸、勤、助、補、減等多渠道的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到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并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考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復查確定為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學校畢業條件者,可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湘南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實施辦法》條件者,經各二級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初審,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同時修滿輔修專業學位學分者,學校頒發輔修專業學位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在本章程之前發布的招生宣傳資料,如有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若本章程之規定與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相沖突時按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適用于本校普通高校本、專科招生工作,由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湘南學院教務網官網入口:http://edu.fanya.chaoxing.com/por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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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設置
截至2016年11月,該校設有21個教學單位,有1所直屬附屬醫院、3所協作型附屬醫院,110個行業、企業合作育人單位,45個本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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