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第一條 為了滿足學生個人發展需要,尊重學生個人興趣愛好和自主擇業的愿望,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學院允許確有專長的學生轉專業。
第二條 轉出、轉入專業實行雙向選擇,轉入系(專業)擇優錄取。獲得與轉入專業相關學科競賽省部級以上獎勵,或者有發明、創造、科研成果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其轉專業申請。
第三條 學生進校后只能轉專業一次,一般應轉入同一年級,凡轉入低一年級的學生按新轉入專業和年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第四條 各系可以接收轉專業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年級學生總數的10%以內,(超過比例則按高考分從高到低確定),對已突破招生計劃的專業在接收學生轉入比例上作適當控制。
第五條 學生原則上應按招生錄取專業就學,除符合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外,學生申請轉專業原則上需滿足轉入系轉專業基本條件:
1、在校期間政治思想表現優良、未受過處分、無不及格科目;
2、轉入文學與法學系漢語言專業的學生高考語文成績在100分及以上;轉入法學專業的學生高考語文成績在95分及以上;轉入廣告學專業的學生加試美術基礎,并經美術專業老師考核認定合格;
3、轉入外語與商務貿易系電商專業的學生高考英語成績在90分及以上;轉入英語專業的學生高考英語成績在100分及以上。并經系部綜合面試成績認定合格;
4、轉入經濟與管理系各專業的學生高考英語成績在90分及以上、數學成績90分及以上;
5、轉入機械與電子工程系各專業的學生高考數學成績在90分及以上;
6、轉入建筑與化學工程系各專業的學生高考數學成績在90分及以上。
第六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學院審核批準也可以申請轉專業:
1、學生成績優秀或確有與轉入專業相關的某項專長(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由轉入系確認)或對轉入專業有特別興趣,轉專業更有利于發揮其專長者;
2、入學后發現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院指定的醫院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院其它專業學習者;
3、經學院認定,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無法在申請轉出的專業繼續完成學業者;
4、因學院學科專業發展需要,調整專業者。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1、文科類專業申請轉入理工科專業者;
2、師范與非師范跨類轉專業者;
3、音樂、體育、美術類錄取的學生跨類轉專業;
4、進校后已經轉過專業,再次申請轉專業者;
5、入學未滿一學期或本科二年級(含)及以上的;
6、應作退學處理的;
7、經學院審核認為不適合轉專業的。
第八條 轉專業按以下程序辦理:
1、學生符合轉入專業所在系轉專業基本條件,可在進校后的第一學期期末或第二學期期末向所在系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寫《湖南理工學院南湖學院學生轉專業審批表》(含學期或學年成績排名),并附教務系統成績單;
2、轉出專業所在系對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由主管領導簽署是否同意轉出的意見;
3、轉入專業所在系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考試(考核),并由主管領導簽署是否同意轉入的意見;
4、轉入專業所在系在學期末前兩周將簽署意見的審批表匯總后,連同相關佐證材料一起送至教務辦;
5、教務辦對申請轉專業的材料進行審查,按成績排名和允許轉入學生的名額限制簽署是否同意轉專業的意見后,報主管院長批準;
6、教務辦在下一學期第一周將審批同意轉專業的名單進行公示,并在開學后的第二周發出學生轉專業批復,同時將匯總表報學校計財處備案;
7、轉入專業所在系對轉入學生已修讀課程的成績和學分,按轉入專業要求進行認定,并告知學生按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要求需要補修的課程。
第九條 學生轉專業后必須按照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修完規定的課程和學分才能畢業。凡已修合格但不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及學分,只能作為選修課程記載成績。
第十條 學院相關各單位應根據學院轉專業的批復作好名錄等方面的調整。學生因轉專業涉及到更換證件等所需要的費用由學生自理。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辦負責解釋。
教學單位 | 專業名稱 | |||
文學與法學系 | 漢語言文學 | 法學 | 新聞學 | 廣告學 |
外語與商務貿易系 | 電子商務 | 英語 | ||
經濟與管理系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會計學 | 人力資源管理 | 旅游管理 |
機械與電子工程系 | 電子信息工程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機械電子工程 |
建筑與化學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制藥工程 | 工程管理 | 應用化學 |
體育系 | 體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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