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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yè)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guī)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60日,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陪產假規(guī)定
陪產假天數(shù)
太原男方享受十五日的看護假。
陪產假待遇
太原男方在看護假期間,照發(fā)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溫馨提示:
新的勞動合同法里面沒有具體的關于陪產假的規(guī)定,但是各地各單位都有有關于陪產假的相關規(guī)定。由于地區(qū)職業(yè)不同,可能有差異。
太原生育保險指南
陪產假辦理
辦理材料
身份證、結婚證和準生證
辦理地點
直接咨詢公司的人事部門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