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財務制度 → 【打印】 【發(fā)送給朋友】 【關閉】
關于印發(fā)《保險公司財務制度》的通知(財債字〔1999〕8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洋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安保險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險公司,大眾保險公司,華安保險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保險公司:
為適應我國的發(fā)展,規(guī)范保險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營核算,現印發(fā)《保險公司財務制度》,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有何問題,及時函告我部。
附件:保險公司財務制度 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
一九九九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