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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資關系未轉(zhuǎn)入現(xiàn)所在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將工資關系轉(zhuǎn)入后,再參加工資改革。 ??
八、組織實施 ??
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xi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在京有關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 由人事部、財政部組織協(xié)調(diào),各部門 ( 單位 ) 具體實施。 各地區(qū)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駐京外單位(少數(shù)部門除外)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由人事、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各地區(qū)、各部門要根據(jù)《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本實施辦法,結合實際情況,擬定具體實施意見,報人事部、財政部審批。 ??
本實施辦法由人事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