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公務員職級工資制、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制,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
九、經費來源
這次工資制度改革所需經費,由財政負擔的按現行財政體制和單位隸屬關系,分別由省級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
十、組織領導與實施這次工資制度改革
省直單位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各市、縣(區)如何實施,由各市人民政府確定。工作人員增加工資,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附表七至九)。
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直接關系廣大機關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嚴格執行中央和省的政策規定,嚴肅工作紀律,不得自行其是,額外增加工資。同時,要切實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確保改革的平穩進行。本實施意見由省人事廳負責解釋。
4等級制度
(一)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
1、調整機關工人基本工資結構。
技術工人仍實行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獎金三項調整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兩項。崗位工資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和工作質量確定,按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三個技術等級和技師、高級技師二個技術職務設置,分別設若干工資檔次。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根據技術水平高低確定,一個技術等級(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準。普通工人仍實行崗位工資制,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崗位工資和獎金兩項調整為崗位工資一項。
2、基本工資正常晉升辦法。
機關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兩年可在對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向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機關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1、技術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技術等級工資。技術工人按考評(聘任)的技術等級(職務)執行相應的技術等級工資標準。
崗位工資。技術工人的崗位工資檔次按現任技術等級(職務)、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和套改年限確定。
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職務)是指按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職務)考評或聘用規定,經考核聘用并兌現了工資的技術等級(職務)。只取得技術等級證書,單位未予聘用和兌現工資的,不作為套改依據;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從聘用或兌現技術等級(職務)工資的當年起計算。經組織批準調動或調整崗位的技術工人,在同一技術等級工作的年限,可以合并計算。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并計算的年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學徒期、熟練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技術工人按現任技術等級(職務)套改的崗位工資額,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套改的崗位工資額,可先按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現任技術等級(職務)對應的工資標準。按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套改時,現任技術等級(職務)的年限與原任低一技術等級(職務)的年限合并計算為低一技術等級(職務)的年限。
2、普通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普通工人的崗位工資檔次,按套改年限確定。套改年限的計算辦法與技術工人相同。
(三)正常晉升工資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