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構成有哪些?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一般情況下包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和其他工資。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淄博事業單位工資待遇標準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二、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
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重慶市現經國務院批準的艱苦地區是:一類地區有黔江縣、武隆縣、巫山縣、云陽縣;二類地區有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
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
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范圍。(尚未制定)
四、其它工資
1、保留獎金:在1993年工改前,規定機關執行的獎金額度為:3個月工資,事業單位為3個半月工資,工改后該獎金項目取消,但保留了事業單位多出的半月工資。該保留獎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職工才有,執行當時的標準(每個人不一樣),之后進入事業單位的職工沒有。
2、老糧貼:1965年開始執行的因糧食價格提高而發放的補貼。補貼數額不同地區、職工有差異,重慶地區大約在1.00~3.5元之間。1979年1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不再發該補貼。1993年工改對職工原有的該項補貼予以保留。
3、保留津補貼:原執行的69元保留津貼。
一、定期獎勵根據工作需要和隊伍建設實際開展,其中,嘉獎、記功一般以年度或者聘(任)期為周期,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為優秀檔次的,原則上給予嘉獎;連續3年年度考核為優秀檔次的,可以記功。
獎勵時間由獎勵決定單位根據行業實際、工作特點等確定,可以結合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等工作進行。
二、給予獲得獎勵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嘉獎1500元、記功3000元、記大功6000元(省委、省政府記大功1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金。
三、經批準的定期獎勵,由獲獎工作人員所在事業單位發放獎金;及時獎勵由提出的部門或單位發放獎金。發放獎金所需經費通過發放單位現有經費渠道解決,不計入獲獎工作人員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額。
四、及時獎勵一般由主管部門或者事業單位提出申報,跨行業、跨部門(單位)的獎勵事項由牽頭部門(單位)提出申報。必要時,縣(市、區)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統籌開展。
對參與處理全省范圍重大專項和重要突發事件人數較多的,給予記大功人數一般不超過參與人員總數的1‰,最多50名;嘉獎、記功參照定期獎勵比例(名額)確定。參與工作人數較少的,根據業績貢獻,由獎勵決定單位結合實際確定。
五、已獲得事業單位人員、集體獎勵的,同一事由不再重復獎勵。
六、由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作出的獎勵決定,應當在獎勵決定之日起1個月內,將獎勵決定原件報送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七、各級事業單位實施獎勵所需證書、獎章和獎牌,按照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規定的式樣、規格、質地,向設區的市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確定的廠商訂制。各市確定的廠商,須報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