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系
音樂學專業
說明:音樂學專業包括音樂學理論、音樂藝術管理兩個方向。實行統一招生入學考試。入學后,大學三年級進行考試,分專業方向教學。
初試:
1、鋼琴或其他樂器(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自選樂曲一首,背譜演奏;
2、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說唱、戲曲選段一首;
3、專業口試(與音樂學相關的認知能力、思辯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測試)。
復試:
1、音樂學基礎知識:中、西音樂史常識、中國傳統音樂常識(考試時間:150分鐘)。
2、命題寫作:寫作基礎、音樂理解能力、文字表述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
三試: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初試30%;音樂學基礎知識40%;命題寫作20%;三試10%。
【參考教材】1、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6年6月1日出版;2、普通高中語文、歷史、地理教材。
音樂教育學院
音樂學(音樂教育)
1、考試項目:
(1)聲樂演唱。
(2)鍵盤樂器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
(3)朗誦表演。
(4)舞蹈表演。
(5)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2、考試內容、形式及要求:
(1)聲樂考試須準備中外民歌、藝術歌曲或歌劇詠嘆調(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復試各報兩首,由評委現場抽取一首演唱。
(2)鍵盤考試須準備兩首作品。初試內容:演奏練習曲或復調樂曲一首。復試內容:演奏奏鳴曲或樂曲一首。其它器樂考試須準備兩首不同風格的作品,初、復試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譜,初、復試作品不能重復。
(4)朗誦表演須準備一分鐘的自選作品(背誦)。
(5)舞蹈表演須準備一分鐘的自選舞,自備音樂(U盤mp3格式單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