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專業考試
除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13所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專業)、國家部委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本科藝術專業單獨組織的校考和青海省組織的省級統考外,青海省不認可其他院校自行組織的校考。
如果考生所要報考的專業在省級統考中沒有的,建議考生到有資格組織校考的院校參加專業考試。無校考資格的高校要在青海省招生,必須認可青海省的省級統考成績、編制分省招生計劃并在青海省招生目錄中公布。否則,其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提供的合格名單青海省均不予認可。
(一)省級統考時間
空乘類面試時間12月27日,體檢時間12月28日;其他類考試時間12月27日-28日。
(二)考試科目與分值
青海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設有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舞蹈類、美術類、民族工藝美術類、播音與主持類、音樂表演(空中乘務)類專業。
1.美術類:考試科目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寫(100),滿分為300分。
2.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考試科目為聲樂和器樂(報考音樂學專業的兩項都考,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可選其中一項參加考試;同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長任選一門作為主項參加考試)(170分)、練耳、樂理(筆試100分)、視唱(30分),滿分為300分。
3.舞蹈類: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興舞蹈表演(70分),滿分300分。
4.民族工藝美術類:唐卡臨摹(100分)、圖案命題設計(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寫(100分),滿分300分。
5.播音與主持類:朗讀自備文學作品(70分)、朗讀指定文學作品(80分)、即興評述(80分)、形象、語音和音色(70分),滿分300分。
6.音樂表演(空中乘務)類(該專業進行面試與體檢,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形體外官(100分)、風度舉止(60分)、動作反應(30分)、普通話表達(50分)、才藝展示(60分),滿分300分。
省級統考由省招委負責。青海師范大學組織和負責報名、考試管理工作。
三、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的使用
(一)校考高校按照校考成績錄取。校考專業合格標準由招生院校確定,考試成績由院校通知考生。院校須將專業考試合格考生的信息于4月15日前以紙介質(加蓋院校公章)、標準數據庫兩種形式函告青海省招辦(電子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