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專項計劃的就業方式和普通大學生一樣,沒有強制要求。基本上回到生源地工作。
地方專項計劃的就業方式和普通大學生一樣,沒有強制要求。基本上回到生源地工作。
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對象為省內農村戶籍且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其實行的目的是有利于對貧困偏遠地區成績優秀的考生進行選撥。地方專項計劃畢業后不分配工作,不是強制性要求畢業生回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服務,并非強制,而是自愿,通過鼓勵,引導的方式,回到生源地工作。
據悉,專項計劃分為國家、地方、學校三種形式。
不自主擇業的,就回地方按專項計劃分配就業。地方專項計劃一般都是教師和醫生。地方政府為了解決部分農村教師和醫衛人員緊缺的實際,安排部分地方專項招生計劃,每年在普招時錄取。學生畢業后不自主擇業的,回到地方農村安排工作。
專項計劃分為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三部分。農村專項計劃是定向招生,面向農村或農村貧困地區考生招生,但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是定向就業,考生不要誤解。對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限制畢業后自主就業選擇。
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國家政策鼓勵專項生畢業后回這些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鼓勵”不等于“強制”。
專項計劃畢業生不包分配工作。
就業不會受到影響,考生高考報考農村專項計劃可以獲得優惠的分數錄取,只有實惠。
農村專項計劃是定向招生,面向農村或農村貧困地區考生招生,但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是定向就業,考生不要誤解。被農村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不限制畢業后的自主就業選擇。
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國家政策鼓勵專項生畢業后回這些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鼓勵”不等于“強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地方專項計劃分配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政策因素:政策因素對地方專項計劃分配具有決定性影響。不同地區的政策會有所不同,畢業生的分配去向也會因此而有所不同。
市場需求:市場需求也是影響地方專項計劃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當地某種專業技術人才緊缺,那么該專業的畢業生就有可能被優先分配到相關單位工作。
個人素質:個人素質也是影響地方專項計劃分配的因素之一。畢業生的專業素質、綜合素質等都會對他們的分配去向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