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要求
該科目為個別面試。
考生在考場按考題(一套)視譜即唱地考試。考題有五線譜和簡譜兩大題,均為必唱曲目。五線譜考題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調唱名法視唱。
1?允許考生在正式視唱前對考題進行默唱,限時半分鐘。
2?做到一次性連貫地視譜即唱,并做到音高、節奏準確。
3?對節拍、節奏及五線譜的旋律視唱(一升、一降調號內)能熟練準確地掌握。
4?對常用音樂術語記號(速度、力度等)能正確掌握和表現。
六、舞蹈
考試內容及要求
參見舞蹈類考試各科目,選考其中一個科目即可。
七、音樂類專業素質條件考核
考核內容及要求
根據音樂類專業培養目標和招生的要求,對考生學習音樂的素質和條件進行了解和考核,隨演唱或演奏考試科目進行。
要求考生:
1.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體各部位比例勻稱協調。
2.四肢健全、手形良好。
3.身高符合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標準;
4.聲音清晰明亮,聲帶無病變;無口吃,無語音障礙;會說較標準的普通話,鄉音能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