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直接發給教師資格證,需要考試合格領取。
考教師資格證的流程是:
1.考普通話證(語文老師要二級甲等以上;其他科目要二級乙等以上)
一般每兩個月可以考一次
2.考心理學以及教育學(對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習的全面輔導,通常是在下半年10月份舉辦,考試通常在2月底和3月初,合格成績保留三年,因此最好一次性通關;在考心理學和教育學時,就要報名好考試的等級——幼兒教師/小學/初中/高中(職高)/中專/中職/高校,你的學歷一定要高你報名等級一級,如果你要教高中就一定要本科或以上學歷,另外高校教師資格證是提供給大學在職教師考的)
3.拿上你的以上三個證(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外加畢業證、身份證、體檢合格證、申請表,就可以去認定(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了。認定的時候教委會安排說課——也就是“試講+面試”。認定的時候你要選好級別和科目了(就是要選好教小學或初中等等,和數學、語文之類的科目)
說課30分鐘,分:試講15分鐘和面試15分鐘,教案考之前上網下一下模板,就可以了。
考試基礎科目:
考取高等(包括本科、大專、高職)學校教師資格人員:高等教育學概論、心理學概論、高等教育方法概論 、教學技能
考取高中、中專、中職、初中、小學的教師資格證人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考取幼兒園的教師資格證人員: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
其他各省市的相關政策會有不同,可咨詢當地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