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專項計劃是指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是地方支持農村地區發展的一項舉措,具體實施區域、報考條件由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實施區域要對本省(區、市)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地方專項計劃通常報考條件如下,實際以考生所在省份要求為準:
(1)符合2021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各省(區、市)要綜合考慮招生高校實際、實施區域農村考生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地方專項計劃的投檔辦法和錄取要求。有關高校生源不足時,要采取多次公開征集志愿、適當降分錄取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務。
1、考生戶籍
國家專項計劃:只限區域,不限戶籍。凡在實施區域的城鎮戶籍或農村戶籍的考生,符合要求均可報考。
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只限于指定縣市的農村戶籍的考生。
2、招生范圍
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四地州學生。
地方專項計劃:主要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以下的農村學生。
3、高考分數要求
三大專項計劃中,國家專項計劃既有本一,也有本二批次院校參與招生,也就是說,只達到本二批次分數的考生也可以報考國家專項計劃中的部分院校;
地方專項計劃的投檔線以往一般為本科第一批省控線,所以只有本一批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才能填報(經省招考委同意,個別院校征集志愿后也不能完成計劃,降分錄取的除外);
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的學生須是本一線以上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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