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學專業(Finance)是從經濟學中分化出來的應用經濟學科,是以融通貨幣和貨幣資金的經濟活動為研究對象,具體研究個人、機構、政府如何獲取、支出以及管理資金以及其他金融資產的學科。
在大學中,往往金融學被歸到文科當中。但實際中,伴隨社會分工的精細化,學科交叉成為突出現象,金融學概莫能外。實踐中,與金融相關性最強的交叉學科有兩個:一是由金融和數學、統計、工程學等交叉而形成的“金融工程學(Financial Engineering)”;二是由金融和法學交叉而形成的“法和金融學(Law and finance)”。金融工程學使金融學走向象牙塔,而法和金融學將金融學帶回現實。 數學、物理和工程學方法在金融學中被廣泛應用,闡述金融思想的工具從日常語言發展到數理語言,具有了理論的精神與抽象,是金融學科的一個進步。
1、各大商業銀行;
2.基金公司;
3.證券公司;
4.保險公司;
5.租賃、擔保公司;
6.信托投資公司;
7.政府貿易部門(財政、審計、海關);
8.上市公司證券部、財務部;
9.金融監管部門(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10.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11.高等院校金融財政專業教師,研究機構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