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福建考生和家長關心福建高考志愿填報流程,想了解福建志愿填報是怎么樣的。本文將介紹2022年福建志愿填志愿流程等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2022年福建志愿填報設置
第一條 考生填報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績發布和各科類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公布之后進行,具體時間(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填報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公布。
第二條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報均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填報志愿,逾期不予補報。各批次常規志愿錄取過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及時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征求志愿。
第三條 考生在志愿填報前,應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公布的招生規定以及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注意事項,參考高校的招生計劃,選擇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選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報物理科目組合的院校和專業,選考歷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報歷史科目組合的院校和專業。考生應認真選擇、細心核對,確保志愿信息正確。因考生本人志愿填報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由于考生個人原因,發生賬號和密碼被盜,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報或修改,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
2022年福建高考錄取規則
第一條 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招委會負責組織實施。錄取期間,省招委會組建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若干工作小組),負責招生錄取的組織實施工作。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錄取工作中遇到重大問題須經省招委會、省教育廳集體研究決定。
第二條 高校招生錄取按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實行遠程錄取管理模式,各高校應在校內采取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錄取期間,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要保證相互通信聯絡的暢通。
第三條 省招委會根據教育部規定要求和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實際,合理安排高校錄取批次。除軍事、公安、飛行學員、公費師范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部分藝術體育專業、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準的特殊高校(專業)、我省公辦本科高校師范類專業、部屬高校師范類專業和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等教育部規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的情況外,其余高校和專業不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
第四條 省招委會根據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統考成績,按照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按類(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確定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確定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作為“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綜合評價試點、高校專項計劃等部分特殊類型和軍隊院校招生錄取依據),并向社會公布。其中,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劃定。具體錄取實施辦法另行通知。
第五條 高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應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招生高校依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作出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在我省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第六條 我省本科批次招生原則上實施“院校+專業組”(以下簡稱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高職(專科)批次招生實施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照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應主動與之溝通,對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高校,可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高校計劃數及錄取規則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應立即書面通知有關高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第七條 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國家規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組織考生面試、測試,并作為錄取依據。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考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第八條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應按時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省教育考試院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審核確認后,下載我省生源數據并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單獨組織招生考試的高校須按有關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我省生源有關擬錄取數據和書面報告。
第九條 經批準,在全國統考前已被高校提前正式錄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考生以及其他類型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錄取。
第十條 高校須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擬錄取的考生等)標注錄取類型后,報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并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增補有關特殊類型招生計劃。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后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并據此打印相應錄取考生名冊,加蓋錄取專用章,作為考生被高校正式錄取的依據,予以備案,同時須在高校同批次錄取結束后將錄取考生名冊寄給有關高校。
高校根據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并負責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等相關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第十一條 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應及時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發布渠道進行核實和確認。已被錄取的考生必須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被省內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被軍事院校錄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高校根據經省級招辦核準的本校錄取考生名冊、已錄取考生所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為新生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新生報到后,高校應將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紙質檔案。
第十三條 由于網絡傳輸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遺留問題,由省教育考試院和有關高校通過協商妥善解決。
第十四條 各級招委會和高校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考生的來信來訪。除按規定應向社會公開公示的信息外,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嚴禁非法傳播、出售。
1、再次核對個人填報信息
填報結束后,最好再進行檢查,安全退出系統10分鐘后再次登入網頁,如果所填信息無誤才表明志愿填報工作完成。
考生和家長在填報結束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網報密碼,防止丟失和泄露。逾期不得再登錄修改,不上網填報志愿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
為避免臨近截止時間前網絡擁堵、停電、計算機損壞等意外情況,建議考生在志愿填報截止時間30分鐘前完成志愿修改。
2、時刻保持手機通信通暢
志愿填報完,招生辦和院校聯系我們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過手機。有時候,你的專業需要調劑等特殊情況的時候,院校會撥電話咨詢,如果你的手機關機了,欠費了,或者外出旅游信號不好等情況下一直聯系不上,這時為了不耽誤時間(招生工作是非常繁重的)和整個錄取流程,有可能就直接把你KO了。如果遇到調劑問題,可以使用學之洲輔導微信小程序,尋求學之洲老師一對一幫助。
3、保管好身份證、準考證
千萬不要認為高考查分結束后,就再也用不到準考證了。有的高校開學入學的時候是要求你提供當年高考準考證的,到時候你要是找不到了,那么就悲劇了。
4、關注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動態
及時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的錄取動態,每年都有填報志愿失誤,沒有被錄取的情況,這時候要進行征集志愿。如果你一直等,沒有被錄取,又錯過了補報的時間,那就錯過該批次的大學了。
5、檢查身份證是否到期
如果被大學錄取,9月份就要去上大學了才發現自己的身份證已經過期,那時候買車票或取車票、進站等都成了問題!所以要提前檢查身份證是否即將過期,及時重新辦理。
6、提防騙子寄來的假驚喜
有些高校會開辦一些邀請學生和家長參觀校園的活動,這時候也請謹慎觀察詢問,是否真正的是高校活動,謹防被騙。學之洲老師建議各位考生,收到假的錄取通知書年年有,故而,大家就必須學會鑒別錄取通知書的真偽。
集美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19福建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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